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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明喜酒店。
当年,我和林秀美一起去石路闹市区逛街,不知怎么回事,也没见附近有施工迹象,忽然平地起高楼,明喜酒店海市蜃楼般竖起了十二层,淡淡冷冷的灰,上面的字体清俊瘦削,高级得简直有些门可罗雀之感。
我朝着玻璃旋转门凝望良久,对林秀美说,等我们有钱了,去里面住一晚吧。
一定很贵,她说。
怕什么,也许到那时候我们穷得只有钱了,我豪迈地说。
那我就等你请客,她说,反正我不信我会发财。
我们又美又聪明,搞不好嫁给有钱人呢,你说对不对。
真受不了你,林秀美笑起来。
我们笑着走过明喜酒店,大概这种酒店总是有生意的,看起来没什么客人,才显得尊贵,有钱人大多不喜欢排队,需要服务时随叫随到。
我只是中意明喜酒店的名字。
二十八岁,我住进明喜酒店,一晚三百九。
床很大,大到有一些无趣,隐隐闪烁着嘲笑似的,嘲笑着客人的形单影只。我洗了个澡,用湿毛巾将长发裹起,点了根烟,走到阳台上去。
脚下就是A城了,我别离了五年的城市,幽幽的漆黑里镶着明艳的灯,看着就象童话中的城堡,无端地想起了满头珠翠这个词,那些极为缤纷的灯光就象梦中的眼睛。风凉,夜深。
我吸了一口烟,模糊地在脑海里拼凑着林秀美的面容。
林秀美,如今我已不能清晰地记起你,也不能详尽地反刍我们的青春往事,可是这些年,你知道,我从来没有远离过。
手机在响,不用听我就知道是施廊,那种厌恶的感觉是不会错的。这些不被欢迎的人打起电话来尤其有耐性,因为他们总不肯相信自己真的是一种打扰,总以为对方事出有因,总想再等等再等等,即使对方掐断电话关掉手机,他还是会恬不知耻地抱一丝疑虑――是不是正好没电了?
我不论辩,也无回应,任它慢慢地响去,天长地久地响下去也无所谓,用脚趾头我都能猜出,得不到直接的回应,最后会发来一条短信: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多可笑,问这样的话难道不觉得自取其辱吗?
其实,我大可不必如此对待施廊,大可做得无懈可击,让他多年的暗恋有一个美好收场,我可以尽我所能表现得温柔端庄,让他深觉不枉多年怀念我,而再度重逢也是极有意义的事,辛苦打探我的下落,实在是值回票价。
可是,我如此吝啬,连表面的敷衍也不给。
站在银灰色的栏杆边,我有一些伤感,听着电话铃声终于寂灭,重回宁静,我想,我的运气大概会比施廊好一些。
我把沈公的电话号码背了一遍又一遍,直到心跳与脉搏都按着这串阿拉伯数字浮起沉下,这串号码通向沈公,我怀着微微的怯意与欢喜睡去了。
清晨,被高明波的电话吵醒了,让我去润记吃早茶。我婉言谢绝,然后传来齐兰的声音,尖尖细细,带着些宿酒未醒的混沌感,周可意,过来吧,昨天你悄悄跑了,还没跟你算帐呢。
我嗯了一声,应景地问了句,昨晚玩得不错吧?
哪有,好些人都逃了,只有我们几个,你来润记吧,这里的肠粉做得极好。
真不去,我顿了顿,重复一遍,不去。
你看,这么些年没见你,等等……
我心里拧了一下,不出所料,传来施廊的声音,他一声喂,我立刻挂断了电话,毫不犹豫地。
我不想知道什么,听到什么,不想在无关的人身上花费时间,关于他人的心结,我不奉陪,只视为偶尔掠过的一片云烟。
谁也不要妄想分散我的心力。因为被中断了睡眠,我这样想的时候,几乎是恶狠狠的。
我打开电视看新闻,消磨着漫长的早晨时光,与其和不相干的人无聊喧哗,莫若独自冷清。淡淡的日光从高高低低的楼宇群里缓慢爬升,在这样芜杂的内陆城市,日出是很难奢望的,慢慢地,整座城市染上一层明亮的光,挥去露水的空灵后,一切重新变得正常。
仿佛再一次回到人间。
我拿起手机拨他的号码。
我轻轻一声喂,他不辨我是谁。我呼吸哽咽,他不明所以。
他似乎疑心电话串了线,或有人大清晨就搞恶作剧,挂断了,那端变成了短促的电话铃。准备了五年,哪知临场发挥还是不好,我将头埋在温暖的被子里,调整呼吸,仍有一些焦虑,我恨自己没有勇气。
梳理头发,细细地描绘我的眉、我的唇,当脂粉掩饰了憔悴,我再一次鼓起勇气拨通他的电话。
我一口气说了很多话,就象学生时代背诵课文――对不起刚才线路不好我是周可意昨天刚回来参加我们班的五周年聚会顺便向高明波要了你的电话你还好吗如果有可能的话希望今天能够见个面你看什么时候比较方便?
隔了两秒,他低声说,周可意,你好。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也说了这一句,周可意,你好。他身穿白衬衣,手里拿一本《诺阿诺阿》,他玉树临风,林秀美风姿绰约,两人站在一起那么匹配,连气质都一模一样,低调中见温柔,温柔里见光芒。他们都属于越看越美越看越好的类型,一旦侵入谁的心,怎么驱赶也不散。
我一直知道有这么个人,但隔了系,永远只是传闻。传说中,沈公是物理系的高材生,教授都敬他三分,常和他称兄道弟,所有的机会都给他,唯恐对他不够好,摆出一副收做关门弟子的欣喜状。物理系的奖学金永远属于他,而他神龙不见首尾――其实,逮他也容易,他每天都有两小时钉在图书馆五楼的角落里。
他和林秀美是在校门口的车站遇到的,那天我本来要与林秀美一起出去,临时改变了主意,和另一个女生去打羽毛球。
林秀美上车时发现自己没有零钱,有些无助地站在投币箱边,有人过来投了一块钱,很显然,这个人就是沈公。
那天林秀美很晚才回来,我正在水房洗衣服,她从背后轻轻抱住我的腰,脸贴在我背上,轻声说,可意,我今天遇到了沈公,很快乐。
我清楚地记得,对面楼里有个男生探出身体,无来由地猛唱了几句――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你的美丽让你带走,从此之后,我再没有快乐起来的理由。
那个将夜未夜陡峭险峻的刹那,我被一种自己不能够理解的悲伤席卷了淹没了埋葬了,我不能解释为什么如此悲伤。
直至林秀美拉着沈公的手出现在我面前,我才知道我早早地就失去了我的快乐,早早地就预知了我的哀愁,早早地就开始寂寞了。
在无数个夜晚,我试想那天如果我和林秀美同时遇到沈公,他会不会视线为我所左右,我会不会在对等的情况下输给林秀美。
再往深处想了想,我知道世上有很多例子可供参考,第三者明明迟到却不费吹灰之力抢走了幸福,反把旧人气个半死,我既然没能力赢得这么漂亮,喋喋不休于先后顺序又有什么意思。
爱情,本来就不是先来后到这么简单的。
但是,如果我可以,如果可以让沈公知道我也喜欢他,就是说,既然我没有赢得公平竞争的机会,那么,我将两个选择呈给他。
可是上帝啊,我根本没有勇气。
有一种结果是我根本无法承受的,那就是沈公拒绝的同时,我也被林秀美嫌恶,当然,没有爱情与友谊不算最惨,重要的是,我会输得连自尊也无。
多可怕。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的内心充满了呐喊与尖叫。每每在无法忍受时,我就换上运动装,一个人去操场上长跑,孤独地跑沉默地跑倔强地跑,从春跑到夏,从秋又到冬。很多人不知道我为什么跑,亲近些的就直接来问,为什么?
为什么,我问自己,你为什么跑为什么跑,你又为什么爱为什么爱,为什么只爱他只肯爱他只懂得爱他,你根本不了解他,你为什么这样,为什么不肯为什么不能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跑得象个白痴一样?
我想,也许他们会分手。校园恋爱十有八九都是幼稚无聊的,只不过时间太多了,忙一些,大家再忙一些,就会认真地现实起来,他会看不上她,她会遇到更好的,然后齐齐感慨道,初恋时不懂得爱情。
我等了半年,我想我错了,因为沈公是不一样的,林秀美也是。他们对于爱情无比珍惜,从来不吵也不疯狂,一直以来都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恬淡模样。没什么大起大落,更无一惊一乍,好似彼此已经相伴了三生三世,不需要额外的打磨与适应,只要是与对方有关的,就是好的对的美的。
爱一个人就是对方符合了自己的审美。爱情,即审美的体现与实现。
沈公是我的审美,我从来没有见过谁能把白衬衣穿得比他更清俊。这真让我发疯,煎熬能把善良的人逼迫成坏人,我意识到内心的嫉妒将要喷薄而出,非常惧怕自己真会做出什么不堪的事,一旦如此,我就换上鞋去奔跑。酷夏跑严冬也跑,下雨天也冲出去,早上六点睁开眼,跑。我用跑步代替尖叫代替咆哮,更用跑步来消耗掉身上多余的东西,那些爱,对于任何人都没有意义,都是打扰,甚至对我自己,亦是困扰。
一年后,发生了许多事,而再多的事,也能简洁地抽出梗概。沈公留校任教,林秀美病了。
关于沈公的前途,顺理成章。而林秀美的病,谁也不明白,国内一流的医生也不明白。没人能说清这是一种什么病,它没有名字无可名状,来无踪去无影,像是一种恶毒的诅咒,疯狂地乱咬一气,然后扬长而去,在后来的五年里,屡次卷土重来。
至今我都记得那天早上的情景。
窗外还是幽蓝的天,四周一片沉寂,朦胧间我听到有人轻声唤我,可意可意。只唤了两声,我翻了个身,一翻,睡意就落潮般退去了,对刚才的声音也多了些清醒的感知,像是某个朝夕共处的熟人。我带着几分慵懒倦意,勉强睁开眼,然后看到了对面上铺有一双绝望的眼睛,惊恐得就像是受伤的小鹿。
那天早晨,林秀美说的第一句话是,我不能动了。
另一个女生也醒了,跳起来拨医院的急救电话,事实上她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不清楚应该怎么说,把电话递给我。
我惘然地接过电话,看着林秀美。
林秀美重复了一遍,我不能动了,左半边身体,不能动了。
全宿舍的女孩子都起来了,一个个惺忪着眼,光脚站着,被这个事件刺激得有些反常,我甚至能从她们惊慌的眼神里看出一丝冷酷的亢奋。要知道生活是多么乏味,乏味到失去感觉,而今又一个突如其来的灾难砸过来,自己只要给予几句得体的安慰即可仔细旁观。
我也加入了这些徒劳的安慰里,我记得自己张开嘴――林秀美,你不要紧吧,没事的没事的,救护车马上就到了,你很快就会好起来。
这个很快,遥遥无期,或者说永不到来。
全班一起去探望她,闹哄哄地挤在病房里,送了美丽的鲜花。宿舍的几个女生又结伴去过两次,坐在床边给她削苹果,笑着聊天。我从来没有单独去过,我觉得一个人面对林秀美需要勇气,我怕我说不来那么泛泛的应酬话,我怕和她一起面对残酷的真相,她永远不会康复如初了。
听说她的病查不出原因,医生也束手无策,只能不停地让她服用各种激素,她很快就胖起来,清秀的脸肿得不能看,完全不能看。
听说她神秘而古怪的瘫痪花去了父母所有的积蓄,他们卖掉了房子车子,也花掉了给她攒好的嫁妆钱,她母亲为了照顾她,不得不辞去了工作。
听说她换了几家医院,就算是全国最好的医院也爱莫能助,所能做的就是控制病情,而不是治疗。
在所有的阴沉惨淡里唯一明亮的是沈公的不离不弃,他对她,一如往昔。
他的从容建立在一种更大更深更远的平静之上,就像结婚仪式上那句著名的誓言,无论她健康或疾病,永远爱她。似乎对于居心叵测的命运,他已经做好了准备。
他的平静感染了她,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也能够接受其自己的病体了,她知一切无法挽回,自己只不过是一具残躯,而他,爱这残躯。
他们在灾难的废墟里,建立起更为深刻伟大的爱情。
周围的人都被这种伟大爱情深深震动了,还举行了相当有规模的捐款活动。有些纯情小女生,千方百计混进教室去旁听沈公的课,虽然听不懂他在讲什么,但凝视他的目光就像见到了本世纪最后一个情圣,甚至到处流传了一个段子,说沈公对林秀美说,无论如何,我都会把你当花儿一样养着。
当然,在一片赞叹声中,还是有那么一小撮心理阴暗的人,说沈公只是惺惺作态,其实早就嫌恶林秀美了,巴不得她识相死去。他们说沈公这个人太爱惜自己的名誉了,唯恐稍一退却就使人格有污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