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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灰色坚核(作者:吴苏媚)

灰色坚核(作者:吴苏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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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真名叫沈公亮,不知谁偷懒简缩成沈公,这个名号就叫开了。

  沈公与我不是太熟,经由林秀美认识。林秀美是沈公的女朋友,生得很美。偶尔从林秀美那里听一些沈公的事,功课好,人又稳重,很讨教授喜欢,大有留校的可能。

  沈公有时会戴一副黑框眼镜,无论戴不戴这个道具,他都是那种看了让人很安心的男人,即使沉默,也一脸笃定。当初很多人追求林秀美,她还处在挑挑拣拣的考察阶段,一眨眼,那些人都自动消失了,没有人想和沈公争,他们站在沈公身边都像是轻浮的登徒子。

  毕业后我去了深圳,与林秀美断了音讯。是我不好,故意疏远旧人旧事,一个人跑到遥远的城市,工作交友,打造生活的新面貌。

  我没有打算再见沈公。那天有人打电话来,邀请我参加毕业五周年聚会。我说不去,甚至没问电话那端是谁,也不曾听出这陌生的声音属于谁。这些年来,我已经淡忘了过去种种。生活照常过了两天,在第三天夜里,我梦见了沈公。


  他仍然象过去那样,准确地说,比过去还要清俊。我整理不清那些颠三倒四的梦境,有时他坐在窗前,我穿过走廊跑去找他,他回过头来,只那么一眼,我就泛起了千愁万绪,竟有痛不欲生之感。另有一次,我在食堂四处寻找沈公,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找不到他,蹲在地上哭了起来。场景忽然又变成黄山,他们告诉我说黄山有很好的温泉,可以留宿,我自顾自往上走,周围都是霭霭的白雾,我似乎遇见了沈公,似乎没有,陷在黄山的雾中,看不清迷局般的人生。后来,我知道沈公结婚了,他的妻子娴静温柔,安静地坐在房间中央,象一尊不可侵犯的佛,她如此优美,我站在她面前,感到呼吸困难,自卑的情绪挥之不去。

  沈公一直穿着黑衣服,眼神清亮深邃,象一把雪亮的匕首,总能刺进我深埋的心,我疼得睁开了眼。

  梦醒,天未亮。我披上睡衣,起床给自己煮了杯咖啡,双手抱着热热的咖啡杯,看着窗外朦胧的深蓝夜空。我知道,有些事情不是离开就能解决的,也不是时间能抹灭的,更不是一厢情愿地压下去,它就真的死掉了。

  我决定回A城参加五周年聚会。

  就像我能够梦想到的那样,类似的聚会真是无聊透顶,由一个自以为混得有模有样的人牵头,要不是他主动说自己叫高明波,我已记不起他的名字,当年在班里默默无闻,做了四年绿叶,獐头鼠目地跟在帅哥后面。但象牙塔和社会是不一样的,现今,他已经成长为一个私营企业的老板,人生应该做的事情都做完了,买车买楼,结婚生子,短短五年里完成了原始积累。仔细观察,能看出他身材开始走形,从今往后,除了让公司保持赢利的模式外,另一件可以预见的事,即是增加脂肪,象所有的有钱人那样,在公用空间多占一些体积,以彰显自己的重要。

  倒是有两个当年很出风头的,据说近况都很一般,不约而同地出于半蒸发状态,其中一个擅长吹牛,改行改了无数次,做什么都做不长;另一个擅长泡妞的,试着创了几次业,都出师未捷身先死,每每变成人家的炮灰。


  女生七七八八地嫁了,即使没嫁,也随时打算冠夫姓。只有我,我想,只有我在嫁人这项事业上还是零分,要说精力都打拼事业了吧,事业也不过是糊口罢了。

  没一样可炫耀的。


  齐兰走过来和我搭话,以前我们关系还不错,但交情放到现在,也只够不痛不痒地说几句。

  你好不好呢,这么久都没有你的消息。

  还可以,你还是那么好看。

  你才是一点也没有变呢。

  这个发型很适合你。

  诸如此类,无聊乏味。

  吃饭是在一家很有名的酒楼,我不理周边喧哗,一心一意地吃起来,身边有人和我说话,给我夹翡翠虾仁。

他说,你说不来时,我很失望呢。

  我朝他看了一眼,顿了几秒,脑海中蹦出他的名字,施廊。

  打电话的人是你?

  他笑着点头。

  怎么打听到我电话号码的?我好奇地问。

  这说起来,可就是一个漫长的故事了,他微笑着。

  我有些不好意思,回以一笑。

  还好,总算见到你了,他说,你比以前更漂亮了。

  我笑了笑,不知说什么好,低头饮了口酒,刚放下杯子施廊便替我斟满。

  我一直都没有忘记过你,在他人的觥筹交错推杯换盏间,他忽然轻声说。

  我惊讶地转过头。

  他表情很平静,但眼神里流露出一种模糊的沉痛,我看着他的眼睛,有一种坐听白发宫女说玄宗的恍惚。

  电光火石间,我一下子就懂得了他的心。

  不要开玩笑了,我将脸一沉。

  他沉默下来,我坐了会儿,还是觉得不安,于是逃到洗手间去。


  是的,五年过去了,我并没有变老,或者说每天一张补水面膜收到了良效。我相信很多男人喜欢我的脸,但施廊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呢,这么多年,忽然选这个时候表白,偏偏是这个时候,我不喜欢。

  我有些恼羞成怒,似乎身后无端端地多了些累赘,觉得多年以来一直有双眼睛在默默凝视我,这样的感觉让我厌恶。

  对着洗手间的镜子,我默默做了个决定,从这个本来就不想出席的聚会上溜掉。走出酒楼,打电话给高明波,知会他,我要先走。我讨厌自己对于社交礼仪这一套东西的顺从,失踪五年,还是没学会彻底超逸。

  他在那边急急地叫,吃完饭还要去夜总会,包厢都订了!

  我说,对不起,有些累,先回去休息。

  订了酒店了吗?我认识富丽大酒店的总经理,可以拿到很好的折扣。他的热情听起来总让人觉得可疑。

  谢了,已经订了,为了避免他追问我住在哪,我转移话题,你有沈公的电话号码吗?

  沈公,哪个沈公?他问。

  我怔了怔,沈公亮。

  比我们高两届,留校任教的那个,对吧,你等等。

  电话那边吵吵闹闹,依稀听到高明波这个大嘴巴在四处问着沈公的电话号吗,隔了会儿,耳边清晰地传来了一串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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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不得朱颜自改,或可让莲绽我心。


  我住在明喜酒店。

  当年,我和林秀美一起去石路闹市区逛街,不知怎么回事,也没见附近有施工迹象,忽然平地起高楼,明喜酒店海市蜃楼般竖起了十二层,淡淡冷冷的灰,上面的字体清俊瘦削,高级得简直有些门可罗雀之感。

  我朝着玻璃旋转门凝望良久,对林秀美说,等我们有钱了,去里面住一晚吧。

  一定很贵,她说。

  怕什么,也许到那时候我们穷得只有钱了,我豪迈地说。

  那我就等你请客,她说,反正我不信我会发财。

  我们又美又聪明,搞不好嫁给有钱人呢,你说对不对。

  真受不了你,林秀美笑起来。

  我们笑着走过明喜酒店,大概这种酒店总是有生意的,看起来没什么客人,才显得尊贵,有钱人大多不喜欢排队,需要服务时随叫随到。

  我只是中意明喜酒店的名字。


  二十八岁,我住进明喜酒店,一晚三百九。

  床很大,大到有一些无趣,隐隐闪烁着嘲笑似的,嘲笑着客人的形单影只。我洗了个澡,用湿毛巾将长发裹起,点了根烟,走到阳台上去。

  脚下就是A城了,我别离了五年的城市,幽幽的漆黑里镶着明艳的灯,看着就象童话中的城堡,无端地想起了满头珠翠这个词,那些极为缤纷的灯光就象梦中的眼睛。风凉,夜深。

  我吸了一口烟,模糊地在脑海里拼凑着林秀美的面容。

  林秀美,如今我已不能清晰地记起你,也不能详尽地反刍我们的青春往事,可是这些年,你知道,我从来没有远离过。

  手机在响,不用听我就知道是施廊,那种厌恶的感觉是不会错的。这些不被欢迎的人打起电话来尤其有耐性,因为他们总不肯相信自己真的是一种打扰,总以为对方事出有因,总想再等等再等等,即使对方掐断电话关掉手机,他还是会恬不知耻地抱一丝疑虑――是不是正好没电了?

  我不论辩,也无回应,任它慢慢地响去,天长地久地响下去也无所谓,用脚趾头我都能猜出,得不到直接的回应,最后会发来一条短信: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多可笑,问这样的话难道不觉得自取其辱吗?

  其实,我大可不必如此对待施廊,大可做得无懈可击,让他多年的暗恋有一个美好收场,我可以尽我所能表现得温柔端庄,让他深觉不枉多年怀念我,而再度重逢也是极有意义的事,辛苦打探我的下落,实在是值回票价。

  可是,我如此吝啬,连表面的敷衍也不给。

  站在银灰色的栏杆边,我有一些伤感,听着电话铃声终于寂灭,重回宁静,我想,我的运气大概会比施廊好一些。

  我把沈公的电话号码背了一遍又一遍,直到心跳与脉搏都按着这串阿拉伯数字浮起沉下,这串号码通向沈公,我怀着微微的怯意与欢喜睡去了。


  清晨,被高明波的电话吵醒了,让我去润记吃早茶。我婉言谢绝,然后传来齐兰的声音,尖尖细细,带着些宿酒未醒的混沌感,周可意,过来吧,昨天你悄悄跑了,还没跟你算帐呢。

  我嗯了一声,应景地问了句,昨晚玩得不错吧?

  哪有,好些人都逃了,只有我们几个,你来润记吧,这里的肠粉做得极好。

  真不去,我顿了顿,重复一遍,不去。

  你看,这么些年没见你,等等……

  我心里拧了一下,不出所料,传来施廊的声音,他一声喂,我立刻挂断了电话,毫不犹豫地。

  我不想知道什么,听到什么,不想在无关的人身上花费时间,关于他人的心结,我不奉陪,只视为偶尔掠过的一片云烟。

  谁也不要妄想分散我的心力。因为被中断了睡眠,我这样想的时候,几乎是恶狠狠的。

  我打开电视看新闻,消磨着漫长的早晨时光,与其和不相干的人无聊喧哗,莫若独自冷清。淡淡的日光从高高低低的楼宇群里缓慢爬升,在这样芜杂的内陆城市,日出是很难奢望的,慢慢地,整座城市染上一层明亮的光,挥去露水的空灵后,一切重新变得正常。

  仿佛再一次回到人间。

  我拿起手机拨他的号码。

  我轻轻一声喂,他不辨我是谁。我呼吸哽咽,他不明所以。

  他似乎疑心电话串了线,或有人大清晨就搞恶作剧,挂断了,那端变成了短促的电话铃。准备了五年,哪知临场发挥还是不好,我将头埋在温暖的被子里,调整呼吸,仍有一些焦虑,我恨自己没有勇气。

  梳理头发,细细地描绘我的眉、我的唇,当脂粉掩饰了憔悴,我再一次鼓起勇气拨通他的电话。

  我一口气说了很多话,就象学生时代背诵课文――对不起刚才线路不好我是周可意昨天刚回来参加我们班的五周年聚会顺便向高明波要了你的电话你还好吗如果有可能的话希望今天能够见个面你看什么时候比较方便?

  隔了两秒,他低声说,周可意,你好。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也说了这一句,周可意,你好。他身穿白衬衣,手里拿一本《诺阿诺阿》,他玉树临风,林秀美风姿绰约,两人站在一起那么匹配,连气质都一模一样,低调中见温柔,温柔里见光芒。他们都属于越看越美越看越好的类型,一旦侵入谁的心,怎么驱赶也不散。

  我一直知道有这么个人,但隔了系,永远只是传闻。传说中,沈公是物理系的高材生,教授都敬他三分,常和他称兄道弟,所有的机会都给他,唯恐对他不够好,摆出一副收做关门弟子的欣喜状。物理系的奖学金永远属于他,而他神龙不见首尾――其实,逮他也容易,他每天都有两小时钉在图书馆五楼的角落里。

  他和林秀美是在校门口的车站遇到的,那天我本来要与林秀美一起出去,临时改变了主意,和另一个女生去打羽毛球。

  林秀美上车时发现自己没有零钱,有些无助地站在投币箱边,有人过来投了一块钱,很显然,这个人就是沈公。

  那天林秀美很晚才回来,我正在水房洗衣服,她从背后轻轻抱住我的腰,脸贴在我背上,轻声说,可意,我今天遇到了沈公,很快乐。

  我清楚地记得,对面楼里有个男生探出身体,无来由地猛唱了几句――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你的美丽让你带走,从此之后,我再没有快乐起来的理由。

  那个将夜未夜陡峭险峻的刹那,我被一种自己不能够理解的悲伤席卷了淹没了埋葬了,我不能解释为什么如此悲伤。

  直至林秀美拉着沈公的手出现在我面前,我才知道我早早地就失去了我的快乐,早早地就预知了我的哀愁,早早地就开始寂寞了。


  在无数个夜晚,我试想那天如果我和林秀美同时遇到沈公,他会不会视线为我所左右,我会不会在对等的情况下输给林秀美。

  再往深处想了想,我知道世上有很多例子可供参考,第三者明明迟到却不费吹灰之力抢走了幸福,反把旧人气个半死,我既然没能力赢得这么漂亮,喋喋不休于先后顺序又有什么意思。

  爱情,本来就不是先来后到这么简单的。

  但是,如果我可以,如果可以让沈公知道我也喜欢他,就是说,既然我没有赢得公平竞争的机会,那么,我将两个选择呈给他。

  可是上帝啊,我根本没有勇气。

  有一种结果是我根本无法承受的,那就是沈公拒绝的同时,我也被林秀美嫌恶,当然,没有爱情与友谊不算最惨,重要的是,我会输得连自尊也无。

  多可怕。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的内心充满了呐喊与尖叫。每每在无法忍受时,我就换上运动装,一个人去操场上长跑,孤独地跑沉默地跑倔强地跑,从春跑到夏,从秋又到冬。很多人不知道我为什么跑,亲近些的就直接来问,为什么?

  为什么,我问自己,你为什么跑为什么跑,你又为什么爱为什么爱,为什么只爱他只肯爱他只懂得爱他,你根本不了解他,你为什么这样,为什么不肯为什么不能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跑得象个白痴一样?


  我想,也许他们会分手。校园恋爱十有八九都是幼稚无聊的,只不过时间太多了,忙一些,大家再忙一些,就会认真地现实起来,他会看不上她,她会遇到更好的,然后齐齐感慨道,初恋时不懂得爱情。

  我等了半年,我想我错了,因为沈公是不一样的,林秀美也是。他们对于爱情无比珍惜,从来不吵也不疯狂,一直以来都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恬淡模样。没什么大起大落,更无一惊一乍,好似彼此已经相伴了三生三世,不需要额外的打磨与适应,只要是与对方有关的,就是好的对的美的。


  爱一个人就是对方符合了自己的审美。爱情,即审美的体现与实现。

  沈公是我的审美,我从来没有见过谁能把白衬衣穿得比他更清俊。这真让我发疯,煎熬能把善良的人逼迫成坏人,我意识到内心的嫉妒将要喷薄而出,非常惧怕自己真会做出什么不堪的事,一旦如此,我就换上鞋去奔跑。酷夏跑严冬也跑,下雨天也冲出去,早上六点睁开眼,跑。我用跑步代替尖叫代替咆哮,更用跑步来消耗掉身上多余的东西,那些爱,对于任何人都没有意义,都是打扰,甚至对我自己,亦是困扰。

  一年后,发生了许多事,而再多的事,也能简洁地抽出梗概。沈公留校任教,林秀美病了。

  关于沈公的前途,顺理成章。而林秀美的病,谁也不明白,国内一流的医生也不明白。没人能说清这是一种什么病,它没有名字无可名状,来无踪去无影,像是一种恶毒的诅咒,疯狂地乱咬一气,然后扬长而去,在后来的五年里,屡次卷土重来。


  至今我都记得那天早上的情景。

  窗外还是幽蓝的天,四周一片沉寂,朦胧间我听到有人轻声唤我,可意可意。只唤了两声,我翻了个身,一翻,睡意就落潮般退去了,对刚才的声音也多了些清醒的感知,像是某个朝夕共处的熟人。我带着几分慵懒倦意,勉强睁开眼,然后看到了对面上铺有一双绝望的眼睛,惊恐得就像是受伤的小鹿。

  那天早晨,林秀美说的第一句话是,我不能动了。

  另一个女生也醒了,跳起来拨医院的急救电话,事实上她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不清楚应该怎么说,把电话递给我。

  我惘然地接过电话,看着林秀美。

  林秀美重复了一遍,我不能动了,左半边身体,不能动了。

  全宿舍的女孩子都起来了,一个个惺忪着眼,光脚站着,被这个事件刺激得有些反常,我甚至能从她们惊慌的眼神里看出一丝冷酷的亢奋。要知道生活是多么乏味,乏味到失去感觉,而今又一个突如其来的灾难砸过来,自己只要给予几句得体的安慰即可仔细旁观。

  我也加入了这些徒劳的安慰里,我记得自己张开嘴――林秀美,你不要紧吧,没事的没事的,救护车马上就到了,你很快就会好起来。

  这个很快,遥遥无期,或者说永不到来。

  全班一起去探望她,闹哄哄地挤在病房里,送了美丽的鲜花。宿舍的几个女生又结伴去过两次,坐在床边给她削苹果,笑着聊天。我从来没有单独去过,我觉得一个人面对林秀美需要勇气,我怕我说不来那么泛泛的应酬话,我怕和她一起面对残酷的真相,她永远不会康复如初了。

  听说她的病查不出原因,医生也束手无策,只能不停地让她服用各种激素,她很快就胖起来,清秀的脸肿得不能看,完全不能看。

  听说她神秘而古怪的瘫痪花去了父母所有的积蓄,他们卖掉了房子车子,也花掉了给她攒好的嫁妆钱,她母亲为了照顾她,不得不辞去了工作。

  听说她换了几家医院,就算是全国最好的医院也爱莫能助,所能做的就是控制病情,而不是治疗。

  在所有的阴沉惨淡里唯一明亮的是沈公的不离不弃,他对她,一如往昔。

  他的从容建立在一种更大更深更远的平静之上,就像结婚仪式上那句著名的誓言,无论她健康或疾病,永远爱她。似乎对于居心叵测的命运,他已经做好了准备。

  他的平静感染了她,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也能够接受其自己的病体了,她知一切无法挽回,自己只不过是一具残躯,而他,爱这残躯。

  他们在灾难的废墟里,建立起更为深刻伟大的爱情。

  周围的人都被这种伟大爱情深深震动了,还举行了相当有规模的捐款活动。有些纯情小女生,千方百计混进教室去旁听沈公的课,虽然听不懂他在讲什么,但凝视他的目光就像见到了本世纪最后一个情圣,甚至到处流传了一个段子,说沈公对林秀美说,无论如何,我都会把你当花儿一样养着。

  当然,在一片赞叹声中,还是有那么一小撮心理阴暗的人,说沈公只是惺惺作态,其实早就嫌恶林秀美了,巴不得她识相死去。他们说沈公这个人太爱惜自己的名誉了,唯恐稍一退却就使人格有污点了。


留不得朱颜自改,或可让莲绽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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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我离开了A城,坐了一夜的火车到了深圳,我决定忘记过去所有的事,管他们到底是不是伟大圣洁的爱情,还是虚伪做作的高尚,管谁要把谁当成花儿养一世,管谁会不会在病榻上睡余生。这话虽然残酷了些,但我连一个瘫痪的人都比不上,命运对我,难道不是更残酷?如果可以选择,可以对换,我宁愿自己就是把激素当饭吃脸肿得像猪头天天穿蓝白病号服的那一个。

  做周可意有什么好,得不到想要的那个人,无论身体多么健康,双腿多么修长,跑得跟闪电一样,心里也是残缺的;做周可意有什么好,无论脸蛋打理得多么美丽,盯着自己看的永远是些无聊的狂蜂浪蝶;做周可意有什么好,在陌生城市努力工作,回家还是一个人睡单人床。倒不是没有男人追求,可谁都比不上沈公。

  如果周可意坚持认为世上所有的男人都比不上沈公,那么这个作茧自缚的周可意有什么好有什么好,继续跑继续跑。

  到深圳后的第十七天,我又开始奔跑。


  所住的小区冷月当空树影婆娑,我无论穿什么,都会吓到路人。白的象幽魂,红的象厉鬼,黄的绿的同样鬼气森森,因为小区的路灯太暗了,我向物业提过几次意见,不了了之,他们不会傻到为了我的个人习惯更换所有灯泡。

  我只好希望邻居们慢慢习惯了,三个月后,他们仍然没有习惯,后来我搬家了,忘了从哪一次起,我迷上了搬家。搬家是一个比跑步更有意思的运动,可以勇敢地丢掉多余的东西,不再喜欢的,可有可无的,甚至是剩余价值仍未榨取干净的,以训练自己的狠绝。

  第六次搬家后,我重要的东西只有两只箱子了,拎上它们就能离开,姿势如此轻盈。我丢掉了大床、柜子、桌子、椅子、书、许多衣服……

  没能丢掉的是回忆。赶往新居的途中,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总有一天,我要将过去的回忆清除干净,我要重新开始生活,会有那么一天,一定会。

  也许勇敢面对,才知道有些东西自己可以无所谓。


  就象此刻,我重新回到A大校园,其实也不过尔尔。A大校门扩建了,门前那条路整修了一遍,水泥浇得足够厚,凭空多出了一个篮球场,每一处墙壁都精心粉刷过。抬头,古老的钟楼没有变,那些香樟树没有变,池塘边的紫藤架亦一如往年。

  我在物理系办公楼找到了沈公,确切地说,他先认出了我,而我则慢了好几拍,几乎是惊慌地看着面前这个人,他和我脑海里的沈公有很大出入,连眼神都变了,一般来说,眼神就是一个人身上比较稳定的气质。

  可沈公连眼神都变了,过去,我清清楚楚记得它既明亮又深邃,即让人觉得安宁又不由自主地慌乱。

  现在他眼神混浊,似乎岁月在里面洒下了许多杂质,失去了往日神采,死气沉沉的,充满了厌倦。我还看见了他藏在眼底深处的一抹憎恨。

  面前的人空具一副似是而非的骨架,似乎被重重揍过一顿,已掏空了元神。

  他的背,挺不直,他的笑,有着莫名其妙的谦卑。他的衣衫是一种模糊的颜色;头发大概很久没洗了,不仅有油腻之感,还有碎碎的头屑;鞋面灰扑扑的,像是从来不曾擦拭过。

  我伤心极了,这个已经失去优雅整体精致细节的男人,亲切地看着我,带着一种紧张的讨好,问我这些年在哪里工作怎么样结婚了没。

  他就象一个女人,中年女人,絮絮叨叨地拿一些无关紧要的琐屑之事来接近我。他说他很想念我,走廊里有三三两两的学生走过,他与我站在一起,很快乐地说着亲热的话,似乎想向无关的人证明着什么。

  他也不请我去哪儿坐,就站在走廊里叙旧,所谓叙旧只是他一厢情愿地滔滔罢了。他用一种麻木的声调,向我诉说着他的生活。说得断断续续,似乎对自己的生活亦觉怀疑。当我以为他真的不想说,将之打断时,他又坚决地挥挥手。

  他虽然还在这个学校挂名,但已经不上课了,因为他将太多的时间用以照料他的妻子林秀美。起先院方非常同情他们伟大的爱情,给他许多便利,后来终于不耐烦了。从去年开始就不再安排他的课程,以免影响到学生,基本的工资倒还给他,却也隐隐透露着想让他彻底辞职的意思,他装作不懂,拖过一天是一天。

  他每天都来系里露个脸,以示并没有忘记自己支这份薪,当年赏识他的教授很快就要退休了,也许以后他会更艰难,但以后的事,哪里还顾得上呢。

  林秀美的病情一直在反复,五年里发作了三次,最漫长的一次住院七个月,和过去一样毫无进展,既没有更好,也没有更差――竟然没有变差,稳定地重复着,每次的瘫痪面积都一样,左半边。

  右半边永远健康。

  最近一次发作时,因为已经习惯了,所以也不急,自己一个人躺着,右手按着电视遥控,看了一下午电视,黄昏时才说出来。

  他们和护士变得很熟,熟到可以吵架了。林秀美近来和其中一个护士相处得很好,得到了额外的照顾,还引起其他病人的不满。

  林秀美的人缘一向不坏,她是一个积极乐观的病人,常年瘫痪经历让她练出了极其出众的口才,病情稍为好些,就和临床病人谈人生,能从豆腐的几种做法一路聊到巴以冲突,有好几个晚期病人都要求调到她边上来,至少不寂寞,临终前,不寂寞。

  他们送走过两个病人。

  而林秀美,每次都躺着进去,生龙活虎地出来,出院时人家总认为病的那个是沈公,沈公浑身散发着一种生不如死的疲惫感。

  他那么疲惫,我请他不要再说了。

  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秀美知道你回来了肯定很高兴,你等我一会儿,我去处理点事,我们就一起走,你等我。

  我不知道他要处理什么事,也不知道干吗要等他,一起去见林秀美?

  当他消失在走廊尽头,阳光消融了他的身影,我觉得这真是一件荒谬无比的事,好像自己做了一场错乱的梦,梦中,王子变成了小丑,小丑晃动着脑袋,左左右右地尖叫着,这才是人生,这才是人生!


  我逃走了,因为知道如果真的等他,接下来一定会有更加不堪的倾诉。他只是一个没有钱没有地位的病人家属,他侍奉多年的女人象蚂蝗一样牢牢地咬住他,吸走他的活力,使他早早地跌入了没有指望的人生。他曾经以为他爱过,将自己作为爱情的祭品优美地呈上,结果却直接被生吞。他既没有爱情也没有事业,曾经赢得的敬佩尊重同情,如今看来分文不值,他背上了道德责任义务这些沉重的枷锁,继续跋涉在无望的岁月里。

  他快要没顶了。

  我忽然意识到他处于极其危险的状况下,不是崩溃就是沉沦得更深。当年他如果选择短痛,残忍地走开,这几年尽一些淡淡的情分,或许周围也并没有责难,连林秀美都发不出恶声。

  可当年他太勇敢太自信太天真,以为自己可以对抗命运,任何疾病都会望而却步,他以为真有爱情这回事。

  我也是这样以为的。

  可是,这个午后,站在这条铺着淡灰瓷砖的走廊里,冰凉冰凉,若隐若现,忽然间我如醍醐灌顶,顿悟了所谓爱情不过是一种好意的平等交换,投之以木瓜报之以琼瑶。

  我逃走了,有一些狼狈,生怕身后传来沈公的呼喊声,疾步离开时,我又有些死心塌地的沉静和尘埃落定的释然,是的,如果我真实一些,就不会否认我庆幸自己可以随时走开,不掉进他人的漩涡中去,不被他们所牵连,去面对一个病人带来的庞杂之事。

  沈公最后那深深的一眼,尤其让我绷紧了神经,我害怕他在绝境中,将我当成了救命稻草,希望我能给他的生活带来一些不同的变数。

  我不能够。

  我从一场陈旧破败的梦里逃生了。


  回到明喜酒店,我静静地洗澡,看电视,抽烟,还喝了一小杯威士忌,给一个女朋友打电话,告诉她我参加了一个无聊的同学聚会。

  她说,我去年也跟一帮同学聚会,全班二十五个人死了两个,人生真是风云难测。

  我倒没有同学死,我笑着说,不过你知道,有些人活得我都替他们难受。

  我真难受。

  挂了电话,我继续喝酒,晕晕眩眩地,给一个追求我半年的男人打电话,我说,我病了。

  他问,什么病?

  神经病,我说。

  他大概听得有些傻,一阵沉默,我真觉得自己是神经病,花了四千块钱机票跑到逃避五年的地方,见了一个暗恋自己的,又见了一个自己暗恋的。


  我一个人坐在淡黄色的大床上抱着酒瓶哭了起来。

  我哭,不是因为沈公被生活逼迫成一个邋遢绝望的平庸男人,也不是哭林秀美被诡异的病魔纠缠多年,恐惧让她成为一个将爱人拉下深渊的狠心女人。我哭,不是哭自己爱错了人,浪费五年时光,更不是哭我们所做的一切都不值,青春年少时对于爱情的信念完全是错的。我哭,不是为那些勇敢的付出哭,也不是为琉璃般脆弱的情感哭,更不是为美好的事物消失后永不再来。

  我哭,是因为我终于明白了爱情的真相生命的真相生活的真相。我哭,是因为我无法再用爱情的美丽衣裳自欺欺人,以只对一个人的执著来拒绝生活其他的残酷。我哭,是因为我终于决心成长,必须成长,我得象沈公和林秀美那样接受生活的打磨,正视现实世界本身的琐碎与嘈杂。我哭,是因为我知道过去的五年我一直是情感的侏儒,拒绝长大,拒绝来自他人的更多伤害。我哭,是因为我知道我对沈公的爱情更像是叶公好龙,当他远离时他是美的,一旦有可能接近我影响我连累我,我就恐惧了。我恐惧担当,恐惧承受,恐惧生活真实的分量。我对我深爱的人都那么残酷,自私的无以复加。

  我哭,是因为我终于知道了生活并不是一颗内里柔软的水果夹心糖,而是鲜美的水蜜桃吃完后唯一留下的那颗粗糙斑驳充满褶皱的灰色坚核。


  那就是经历人间沧桑世态炎凉后的我们每个人的顽固心脏,丑陋然而真实。

  我哭是因为我决心面对这样的真相。

  我哭是因为我不能不面对这样的真相。

  灰色坚核,就是真相。

留不得朱颜自改,或可让莲绽我心。
这篇文字网上搜不到,我一个字一个字打出来的。
留不得朱颜自改,或可让莲绽我心。
成长是多么辛苦多么无奈的一件事啊。

可是哭过之后,终究还是要勇敢面对的。

所幸,鲜美的水蜜桃也是从灰色坚核里生长出来的。

破茧成蝶,周而复始,,生命是这样,生活也是这样。
留不得朱颜自改,或可让莲绽我心。
你辛苦了,以后就能搜到了
如果天空永远是蔚蓝,星星永远璀璨夺目,我们的地球将是多么美好
原谅我把小仙女。。。我没看完。。。。虽然我知道打动小仙女的一定是精品。。。。
花了四千块钱机票跑到逃避五年的地方,见了一个暗恋自己的,又见了一个自己暗恋的。。。。。。
我也曾有过一双翅膀,不过我没用它在天上翱翔,而是......放在锅里炖汤
第一次看完这么长的帖子,今天我很无聊吗?
我也曾有过一双翅膀,不过我没用它在天上翱翔,而是......放在锅里炖汤

回复 9楼 的帖子

你确定你看懂了么?
我看得心里凉凉的,一片苍凉。
留不得朱颜自改,或可让莲绽我心。
没觉得苍凉,生活本就是这样
我也曾有过一双翅膀,不过我没用它在天上翱翔,而是......放在锅里炖汤

回复 11楼 的帖子

就因为这样才觉得苍凉呢,你是麻木。
留不得朱颜自改,或可让莲绽我心。

回复 12楼 的帖子

是吧
我也曾有过一双翅膀,不过我没用它在天上翱翔,而是......放在锅里炖汤
仙女,辛苦了,这么多字呢,码起来真不易。

故事挺不错的。

这生活,真是太残忍了。

回复 14楼 的帖子

我一边看电视一边打字,打了两晚上。
留不得朱颜自改,或可让莲绽我心。